教学管理
发布日期:2015-03-16浏览次数:
请同学们按照安排表中的时间地点,带好学生证身份证参加补考,缓考同学需携带缓考证明。请同学们互相转告。如有问题请与院办联系。
相关附件:
农学院专业课补考安排2014-2015学年第2学期.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