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发布日期:2014-09-10浏览次数:
请补考和缓考的同学务必按照考试安排携带相关证件进入指定考场,如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请互相转告。专业课考试地点请以此表为准!
相关附件:
农学院专业课补考缓考安排.xls
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公共课不及格课程考试学生名单详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