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农学院学生安全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4-10-12浏览次数:

为维护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氛围,特将学生在校期间的有关安全事项告知如下,请认真遵照履行:

交通安全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身安全。穿行道路要注意过往车辆,主动避让车辆;在校园内骑行自行车,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以及平衡车等,要严格遵守限速、禁止鸣笛、避让行人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在上下课高峰期要避免在主干道和道路两旁长时间停车,同时在行车时要注意周围巷道和拐弯处,防止有行人突然闯进视线造成碰撞。

2.学习交通安全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常识;不私自包车或乘坐无安全保障、无证、无照交通工具;不酒后或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不在夜间单独乘车;在校内外,不得乘坐超员超载车辆和违法营运的出租车辆。

3.在道路上骑车不互相追逐、打闹或曲线竞骑,不多人骑车并行或扶肩并行。

4.遇暴雨、雷电、风雪等恶劣天气,不选择骑车方式出行。

5.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案,千万不能与肇事者“私了”。肇事者想逃脱时一定要设法控制,自己不能控制可以发动周围的人帮忙控制,若实在无法控制也要记住肇事车辆的车辆牌号等特征。

二、人身安全

1.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如有特殊体质或特殊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锻炼、实验实习等活动时,应如实向任课教师和班主任反映自己身体状况,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适宜活动安排,切忌逞能逞强;个人因人际困难、学习倦怠、学业压力、成功焦虑、情感纠纷、宿舍关系等出现心理困惑时,应积极联系班主任或心理辅导教师帮助答疑解惑、进行心理调适、缓解心理压力,排除心理障碍,提高心理素质,积极面对生活。

2.不进入水库、江河、湖泊、海滩、池塘等非正规游泳场所游泳,更不能到水草繁杂、挖沙河道等危险水域游泳。禁止在汾河水域及其他水工建筑物附近烧烤、野炊、嬉戏、玩耍、游泳和锻炼,以及参与登山探险等危险活动;远离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建设施工、陡峭山体边缘等危险易发区域;不得前往地势险要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游玩,不携带火种上二龙山及其它林区。自觉学习防溺水相关知识和技能,学习突发溺水事故应急处置办法,提高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3.不到安全设施不完备的商场、网吧、旅馆、出租房屋等场所内消费娱乐;长途旅程要结伴同行、妥善保管个人财产,谨防欺诈、哄骗、威胁事件;进入陌生环境要尽快熟悉逃生路线,如遇有紧急情况立即报警报案。学会自我防范,了解并警惕常用的拐卖手段;去偏僻的地方一定要结伴而行;不轻易单独与陌生人会面。

4.夜晚避免独行,不到偏僻树林或区域散步、玩耍、攀爬二龙山,尽量走人多的大路。

5.个人发现自身患有传染病等疾病时,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医生治疗;不得隐瞒、缓报,或自行处理。

三、财产安全

1.离开宿舍或中午、晚上休息时要关好门窗;钥匙不要随意乱放,短暂离开宿舍时(如:洗澡、购物、打水等)也要做好防范措施,不随意借给他人宿舍钥匙;学校明令禁止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到学生公寓推销任何产品,不要允许推销各类商品的人员进入宿舍,防止陷入各类推销骗局。

2.有外出活动时,不在宿舍内随意放置现金、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贵重物品,贵重物品、证件要谨慎放置,妥善保管。

3.在校内公共场所学习、就餐、运动时,不随意放置书包、手机、钱包、银行卡、校园一卡通等贵重物品;不随意泄露银行卡、校园一卡通密码。

4.不炫耀显摆,暴财露富,乱扔乱放财物;要养成低调谦逊、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