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17-11-06浏览次数:
各学位点、导师、研究生:
请及时查阅研究生处网站《关于做好2017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如需申请下半年答辩,请于11月9日前提交文件要求材料至院办,根据校通知要求,过期不提交材料不予同意答辩。
另毕业相关材料要求以及下半年学校变动的表格详见附件,请及时查阅!
相关附件:
2017下半年研究生毕业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