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毕业生教育的统一部署,动员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毕业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服务;要对毕业生党员进行爱校教育,动员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带头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文明、安全离校的表率;要引导毕业生党员走上工作岗位后,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母校增光,为党旗添彩。
1.对离校前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学院党委要及时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手续。
2.离校前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要认真填写《安徽农业大学预备党员考察表》。
3.各学院党委要指定专人及时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的组织材料整理归档工作。组织材料存入毕业生人事档案,随同人事档案一并传递。
4.各学院党委要对组织材料进行逐项检查,杜绝张冠李戴、缺页少项、遗失不归档等现象,并按毕业生档案归档时间要求,及时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转移。
1.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务必将《致我校2014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发给每一名毕业生党员。要按照组织关系转接的程序开展工作,主要抓好两个方面:
一是开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学院党委指派专人负责,于6月5日前将《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信息一览表》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省内的由学院党委统一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到组织部盖章;省外的由学院党委到组织部集中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学院党委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于6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是搞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教育工作。根据上级规定,要向毕业生党员强调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手续的同时,须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学校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二是要妥善保管、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三是须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四是及时将介绍信回执寄回(或传真回)学校党委组织部;五是严禁党员个人长期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成为“口袋党员”。在有效期内确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办理转接的,须及时回校更换组织关系介绍信;无特殊原因,超过有效期未转接的,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新的介绍信。
2.各学院党委对本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负有直接责任,要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登记造册,于6月23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党委组织部。
3.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信息一览表
祝贺您顺利地完成大学学业,并且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新的人生旅程中,希望您能够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母校和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为了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就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毕业时要从学校转出。为便于准确开具介绍信接收单位的名称,请事先与接收单位取得联系,确认自己的组织关系开往何处。
(1)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请先问清单位隶属关系,再转到就业单位所属的基层党委;
(2)就业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你的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同意接收的,也可办理)
(3)就业单位尚未落实的,一般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的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各学院党委在6月23日前将开好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统一发放到毕业生手中。
3.毕业生党员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认真核对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姓名、是否正式或预备党员、接收组织关系的单位或党组织的名称、党费交至何月、接转组织关系的有效时间是否有误。如没有,请在有效期内及时到介绍信抬头指定的党组织去办理转接手续,需要逐级接转的组织关系应逐级接转。千万不要长期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揣在身上,这是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也容易造成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或自行脱党。
党章规定: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新单位后,按时缴纳党费和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预备党员应主动和所在单位党支部沟通和进行思想汇报,并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主动递交转正申请书,避免无法按时转正。
4.入党材料。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学院党委指定专人整理后装入《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党员档案袋》,随同人事档案一并传递。
5.补办。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定由本人携带并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并在有效期内进行接转。如果毕业生党员派遣后又改派的,请于改派后及时到学校组织部重新开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果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慎遗失,请在有效期内到学校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组织部开出证明,不再重新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6.变更。如果组织关系开出以后,因需改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应在有效期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改变组织关系去向的原因,退回原介绍信后,方能重新办理。
7.咨询。如您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电询各学院党委办公室或党委组织部(0551-65786101 65786112),我们将竭诚为每一位党员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