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2024年度校外兼职(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兼职(合作)导师队伍建设,做好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完善导师队伍结构,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 号)、《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校外兼职(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院行字〔2024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决定开展校外兼职(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

(二)身心健康,担负起实际指导研究生的职责;承担科研项目,能够提供研究生开展学习研究工作所需的经费和科研条件,应组建或参与培养学院认可的学术团队。

二、导师职责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研究生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研究生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及我校导师相关管理规定

(二)与校内导师协商制定培养计划,指导、检查和监督研究生的实践过程、项目研究、相关课程与论文进度等工作。

(三)为研究生课题研究和实践实习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条件和业务指导。

(四)及时与本单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负责人、校内导师通报研究生学习工作等进展情况

(五)关心研究生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积极为研究生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就业指导等帮助。

(六)执行学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文件及规定,积极参加学校或所在单位组织的导师培训及相关活动。

三、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作物学或相关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学科(行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有博士学位。

(二)近五年之内取得成绩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已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同行公认的研究成果,具备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具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或行业重大科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励或国家级奖励的、或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或研究成果被国家政策采纳、或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担任技术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科研项目和职称等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人如已获所在单位(或其他同层次高校)的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不受年龄条件限制。

四、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1115日前,申请人填写《校外兼职(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1《校外兼职(合作)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份),并附支撑材料,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核。1125日前,学院教授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请教师的科研和指导能力进行评审,拟定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排序推荐名单汇总表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研究生院

五、工作要求

(一)学院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结合学位点建设的需要,认真核实申请材料,特别考察申请人员的政治立场、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及科学道德等情况,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学院

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