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校学字〔2021〕2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对象
本年度符合毕业条件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
班级 | 总人数 | 省级 | 校级 |
23级作物学 | 10 | 1 | 1 |
23级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 24 | 1 | 3 |
23级作物遗传育种 | 27 | 1 | 3 |
24级栽培专硕 | 24 | 1 | 3 |
24级育种专硕 | 53 | 1 | 7 |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比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实践与创新能力。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5.省级优秀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测评一般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0%,需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包括国家奖学金、优秀共产党员、一等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以及研究生学术论坛一等奖等)。
6.校级优秀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获得院级奖励或荣誉称号(包括职能部门颁发和认定的奖项、荣誉称号;二等学业奖学金等)。
(二)优先推荐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重大赛事活动中,获得突出成绩或荣誉、奖励的学生;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以及具有创业意识并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
(三)直接推荐条件。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3月4日-3月6日)
符合评选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或《安徽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3)、《2026届安徽农业大学省、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册》(附件4)、《农学院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考核表》(附件7)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导师推荐确定,报送至各研究生班级班主任。
2.班级评审(3月7日-3月10日)
研究生班级测评综合小组依照评选指标和班级名额对学生进行测评,并在班级内部公示无误后将附件2或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7上报学院进行复核,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356455485@163.com。
3.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评审,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对优秀毕业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提出申诉。
五、相关要求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条件和程序进行,并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毕业班辅导员通知到班级所有学生。
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按规定程序,报请并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6年3月4日
附录:
农学院2026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评选指标
项目 | 类别 | 得分 | 备注 |
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及综合测评 (满分10分)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尊敬师长,能积极要求进步。 | 班主任5分和导师5分,分别填写 |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基本素质测评为不合格: 1、违反法律法规,已经受到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者; 2、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 3、未按导师要求参加学术讲座和科技活动者; 4、言行不当,给学校或集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 5、学制内被诈骗,给学校或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 |
课程学习成绩 (满分25分) | 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5 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 绩点=(成绩-60)×0.1+1 | 学生成绩单 | 培养方案内课程 |
英语国家四六级统考成绩 (满分10分) | (四级最高分/460)×9 |
(六级最高分/425)×9 |
参加各类学术比赛、会议、发表论文与 科研成果等(满分45分) | 国家级奖项 | A类竞赛一等奖/金奖 | 第一负责人30分,团队2-3名24/18分 |
A类竞赛二等奖/银奖 | 第一负责人20分,团队2-3名15/10分 |
A类竞赛三等奖/铜奖 | 第一负责人15分,团队2-3名10/5分 |
B类竞赛一等奖/金奖 | 第一负责人10分,团队2-3名7/4分 |
省部级奖项 | A类竞赛一等奖/金奖 | 第一负责人8分 |
A类竞赛二等奖/银奖 | 第一负责人6分 |
A类竞赛三等奖/铜奖 | 第一负责人4分 |
校级奖项 | 获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4/2/1分(限第一负责人) |
国家发明专利及品种认定 (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第一完成人8分,第二、三完成人6分/3分) |
国家审定品种 (第一完成人30分,第二、三完成人20分/15分) | 省级审定品种 (第一完成人20分,第二完成人12分) |
科 研 论 文 | 中科院一区且IF>10 | 一作30分/篇 | 二作20分,三作15分,四作6分,五作3分 |
中科院一区 | 一作20分/篇 | 二作12分,三作8分,四作4分 |
中科院二区 | 一作15分/篇 | 二作10分,三作5分 |
中科院三区、卓越期刊计划重点期刊 | 一作10分/篇 | 二作6分 |
中科院四区 | 一作2分/篇 | 只一作加分 |
卓越期刊计划领军期刊、《Agriculture and Biology》 | 一作15分/篇 | 二作10分 |
CSCD核心版、卓越期刊计划梯队期刊 | 一作8分/篇 | 二作4分 |
成果类 | 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等) | 一等奖 | 第一完成人30分,第2-4完成人20/15/10分 |
二等奖 | 第一完成人20分,第2-4完成人15/10/8分 |
三等奖 | 第一完成人10分,第2-4完成人8/6/4分 |
项目类 | 国家级科研项目 | 立项 | 主持人30分/项 |
省级科研项目 | 立项 | 主持人15分/项 |
学术会议 | 国际会议提交论文或摘要被收集 | 8分/篇(境外) | 需提供论文集(导师签字确认) |
5分/篇(境内) |
国际会议应邀做国际会议报告 | 14分/报告者(境外) | 需正式通知或邀请资料(导师签字确认) |
8分/报告者(境内) |
国内一级学会提交论文或摘要被收集 | 2分/篇 | 需提供论文集(导师签字确认) |
国内二级学会提交论文或摘要被收集 | 1分/篇 |
国内一级学会应邀做大会报告 | 5分/报告者 | 需正式通知或邀请资料(导师签字确认) |
国内二级学会应邀做大会报告 | 3分/报告者 |
参加公益及社会实践 (满分10分) | 参加社会实践项目主要包括参加文体类竞赛、假期社会实践(含学校组织的国内外寒暑期交流项目)、科技扶贫、服务西部边远地区活动、志愿者活动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1.作为主持人立项校级“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6分;作为主持人立项省级“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10分; 2.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志愿活动、扶贫调研、文体竞赛等活动,服务时间2天时间以内,计2分/次,服务时间3天及3天以上,计4分/次,累计不超过10分。 3.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反诈、学术讲座等,计1分/次,累计不超过10分。 |
注:1.科研成果,参加各类比赛活动获奖的认定时间为研究生在读期间,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安徽农业大学; 2.同一课题的学术奖励以最高分计,不重复计分,各项加分项满分后不再累加; 3.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共一第2以一作加分项乘以0.7计算,共一第3以一作加分项乘以0.5计算,其余共一按照作者排序加分;仅认可公开刊出的论文(英文在线公开发表的需具有doi号;中文需要录用通知及缴费发票);被EI收录的,仅认可其中的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中英文论文均认可除导师外学生第一,后面作者排序不依次递进;进入预警期刊目录以及MDPI、Hindawi的所有期刊论文不予以认定; 4.《Agriculture and Biology》(1SSN3106.5988 简称 AB)是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主办的国际化英文学术期刊; 5.其他特殊业绩可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6.在综合测评中弄虚作假,虚报成绩和成果者,直接取消评比资格,并按照《安徽农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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