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部分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4浏览次数: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党字〔20265


关于开展部分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干部队伍建设,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与团学工作高质量开展,依据《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党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农学院部分科级干部岗位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及职数

1.农学院团委书记(正科级)1名;

2.农学院正科级专职辅导员2名。

二、选任条件

选任人选必须符合《安徽农业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及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党发〔2024〕6号)的相关条件和资格。

三、选任程序

(一)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
对于谈话调研推荐比较集中的,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二)资格审查。学院党委会同校党委组织部、纪委办、人事处,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初步人选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确定考察对象。学院党委会综合考虑工作需要、人选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民主推荐和征求意见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任的考察对象人选。

(四)组织考察。学院党委成立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按照干部选任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研究决定。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选任的岗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学校下发文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1.要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奋发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

2.干部选任实行全程纪实。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干部选拔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

农学院纪委:65785880、nxyjw@aha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65786101、zuzhibu@ahau.edu.cn

校纪委办:65785630、jw@ahau.edu.cn 



中共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  


 

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6月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