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先进,培树典型,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的强农先锋、社会英才。学院依托校友季朝阳捐助的教育基金,面向本院研究生、本科生设立“强农奖”“兴农奖”“爱农奖”。
一、奖项设置
(一)强农奖
资助本院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超过20名(本科生、研究生各不超过10名),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
申请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团结同学,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无违纪违规违法情况。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本科生学年综合测评或绩点成绩居本专业前30%,研究生本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居本学科班级前50%。国家英语四级成绩须425分以上,且未出现不及格科目。(需要出示班级的综测大表;包含四级、绩点是否在前30%,综测名次等内容,需要辅导员签字)
(3)在创新创业、学科专业、职业规划、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等国家级一类赛事活动中,以第一负责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或以第一作者在中科院一区期刊发表影响因子≥6.0以上的论文。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本科生参加体测达到60分以上。
(二)兴农奖
1.创新创业就业类
(1)在教育部主办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团中央主办的“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称“大挑”)、“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称“小挑”)中,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最高等级奖项奖励5000元,国家级第二等级奖项奖励3000元,国家级第三等级奖项及省级一等奖奖励2000元,省级二等奖奖励1500元,省级三等奖奖励1000元,
其他一类赛事以第一负责人获得国家级最高等级奖项奖励3000元,国家级第二等级奖项奖励2000元,国家级第三等级奖项及省级一等奖奖励1500元,省级二等奖奖励1000元,省级三等奖奖励500元。
(2)入选繁昌“未来种业”产教融合创新班的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入选“卓越农学”拔尖创新班的学生每人奖励500元/学年。
(3)国家级“大创”结题优秀者奖励5000元,省级“大创”结题优秀者奖励2000元。
(4)担任公司法人,新注册创业公司且运行有实绩者奖励1000元(需提供流水账单证明),营业额超5万元以上额外奖励2000元。
2.科技学术类
(5)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SCI期刊(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发表学术论文者(仅由第一作者第一人申请),中科院一区奖励3000元,中科院二区奖励1500元(与导师为共同第一作者,奖励金额减半);本科以第一作者在SCI(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仅由第一作者第一人申请),中科院一区奖励4000元,中科院二区奖励2000元(导师共1第一减半),二类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者奖励1000元。
(6)以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奖励2000元。
(7)在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者奖励1000元,做墙报展示(二等奖以上)者奖励500元。
(8)撰写高质量研究生专业实践案例,并纳入“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奖励团队或个人1000元。
(三)爱农奖
1.德育类
(9)本校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农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并被录取的,奖励5000元(包含研究生支教团);
(10)获得全国红旗团支部奖励集体4000元,获得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奖励集体3000元、校红旗团支部奖励集体1500元,校红旗团支部提名奖励集体1000元,先进团支部奖励集体600元,院级红旗团支部奖励集体300元;获得校级十佳班级奖励集体1500元,校级先进班级奖励集体600元,院级先进班级奖励集体300元;
(11)获得“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百优”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人物、优秀共青团员、青年五四奖章等称号者,国家级奖励3000元、省级奖励2000元。
2.智育类
(12)本科生在评奖年度平均学分绩点 4.0 及以上者奖励1000元(个人无需申请);
(1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优异者(在评奖年度内且在本校获得,四六级只奖励一次):国家英语四级 480 分及以上或英语六级 425 分及以上奖励500元;
(14)在读期间,有90天以上境外学习经历者,可申请3000-10000元的资助金(与本院其他相关资助不同享)。
3.体育类
(15)省级运动会获得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1000元、700元、 600元; 第四、五、六名奖励400 元;第七、八名奖励300元;获得省级优秀运动员奖励500元。
校级运动会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获得校级优秀运动员奖励300元。
在评奖年度内体测获得优秀等次(平均成绩≥90分)奖励200元。
(16)在体育部、校团委等校直单位主办的体育类赛事中,获得团体赛第一、二、三、四名分别奖励团队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获得个人赛第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600元、400元、300元。
4.美育类
(17)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等校直单位主办的艺术大赛、红歌赛、辩论赛、心理情景剧大赛、健美操比赛、党史知识竞赛、主持人大赛、演讲比赛、寒假招生宣传活动等主流比赛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600元、400元、300元;省级直属单位主办的重大赛事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
5.劳动教育类
(18)获得校级特色文化寝室验收通过的,校级五星、四星、三星寝室的(以总评成绩为准)分别奖励寝室500元、400元、300元;积极参加寝室文化建设,获得星级文明宿舍验收通过的,奖励500元。
(19)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中,获得省级优秀团队奖励团队1200元,获得校级重点团队验收优秀的,奖励团队800元;获得省级优秀个人奖励500元,校级优秀调查报告一等奖的,奖励作者共500元;三下乡校级先进个人奖励200元。
(20)志愿汇志愿服务全国优秀志愿者奖励1000元;获得校级五星、四星、三星志愿者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二、评选程序
(一)成立工作组
学院成立“朝阳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院纪委委员、系主任、教学秘书、科研与研究生秘书、专兼职辅导、学生支部书记、部分学生代表等构成。
(二)自愿申报
研究生、本科生对照奖项设置、评选条件,准备证明材料,提交奖项申报表。按通知要求,学生申请表由班级辅导员初审,经辅导员初审通过后,由学院统一审核汇总。
(三)组织评审
各奖项申报表汇总后,在各班级或专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朝阳奖助学金”实施工作组进行评审。评审后进行第二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宏邦化工有限公司审批,批准后进行奖金发放。
(四)表彰宣传
学院组织召开“朝阳奖助学金”表彰大会。学院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对获奖集体、个人开展典型宣传,同时积极推荐在省、校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三、附则
1.以下奖项不需要学生本人申请:(2)入选繁昌“未来种业”产教融合创新班的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入选“卓越农学”拔尖创新班的学生每人奖励500元/学年。(9)本校本科生第一志愿报考农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并被录取的,奖励5000元(包含研究生支教团);(12)本科生在评奖年度平均学分绩点 4.0 及以上者奖励1000元。
2.竞赛类项目完成第一单位为本院,完成人排名第一为本院学生。
3.同一项目同时获得不同赛事奖励的或者同一赛事不同等级的,以最高奖励为主,不重复奖励,具体赛事和分类以我校发布的赛事目录为准。
4.论文、专利等须与农学院专业相关,第一完成单位为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且均需证明与本人研究内容相关。
5.强农奖可以与其他奖项同时申报,总金额累加不超过1万元。
6.有违反实验室操作等安全规定行为扣除奖励500元/次,实验室负面名单由校、院实验中心提供。
7.在读期间存在违反校纪、校规、法律等行为取消评选资格。
8.未尽事宜由农学院“朝阳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组负责解释。
安徽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6年10月17日